在温州一套评估值为100万元的房子,可以贷到不止70万元的款了。近日建行温州分行和浙江中安担保集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温州首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完成,引来业内广泛关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中的这个新政策,可以让抵押人贷到几乎与房屋评估价格相等的贷款。房地产经济研究专家邓浩志表示,这种操作风险是比较大的,银行在审批时应该会相对进行控制。
温州首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完成
今年3月29日,温州市政府出台的《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补充规定》(下称“新规定”),新规定明确表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应支持抵押人利用抵押物剩余价值向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允许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
新规定下发后的近两个月时间内,由于始终未有成功的案例,不少人也对该政策持质疑态度。南都记者发现此前温州本地论坛不少网友都谈到这个问题,认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可能是政府一厢情愿,银行未必会很配合。
5月22日下午,建行温州分行和浙江中安担保集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温州首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完成。通过顺位抵押登记,温州市一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之外剩余房产价值100万元的贷款。
被抵押房产将有两个抵押权人
据了解,按照一般的惯例,用房产获得银行抵押的贷款,最多只能贷到房产价值的70%.而有了房产顺位抵押登记政策后,抵押人能贷到的款将会更多。
但与此前普通贷款不同的是,被抵押的房产将会有两个抵押权人:第一抵押权人是银行,第二抵押权人是担保公司。若贷款人在贷款到期时还不了贷款,在房子被依法处置之后,银行优先获得补偿,担保公司第二顺位获得补偿。(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根据温州商报报道,首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中,温州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一幢面积189 .47平方米的个人住宅为抵押,评估价472万元,其中评估价的70%计330万元在建行贷款,该抵押物剩余价值100多万元,顺位在浙江中兴担保有限公司作二次抵押,并在温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顺位抵押权登记,使该公司在建行顺利拿到了评估价100%银行贷款。而办理该笔二次抵押贷款利率与第一次抵押物贷款利率相同。
在该政策出台后,温州市宏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规定”解决的不仅是个人贷款的问题,还能降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风险问题。去年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之后,企业破产、跑路现象增多,由于此前并没有房产顺位抵押登记,房产从银行贷款,一般都全额登记在银行名下,担保机构依据合同偿还担保贷款,但债权无法得到优先受偿,因此担保机构的不良率出现大幅攀升。新规定出台之后,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就有了一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