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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期内 可通过公证转为共有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4:03 来源:南方日报

卢小姐:结婚之前我老公自己贷款买了房,房产证和合同上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结婚了,且两人一起还贷款。为了保障我的权益,我想把房产转为两人共有,请问应该如何办理?

答:由于卢小姐老公所有的房产存于抵押期,房产证正抵押在银行中,如果要到房产部门进行产权变更,需要出示房产证原件。而在贷款还完之前,一般银行不允许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证取走,所以要到房产部门进行产权变更比较困难。

不过办理财产公证可能是比较便捷的一种方法。但是公证只对当事人有约束作用,不对外产生效力,因此办理公证之后,《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人仍可以单独行使权利,共有权人只能根据财产公证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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