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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出售抵押房套取房款成潜规则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1:18 来源:长江日报

交了房款,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房屋备案,最近记者接到多起投诉反映这种情况。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开发商普遍将在建工程抵押,按规定开发商应解押一套房销售一套,但没有解除抵押就销售竟成为“潜规则”,有的售后解押不及时,出现“拖延房屋备案”情况。

金银湖一楼盘销售负责人说,现在开发商普遍的做法是拿地后将土地抵押给银行,然后开工建设。等到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再转为在建工程抵押,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房子卖出后,开发商再将房子的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然后才能备案。其间如果开发商“时间差”没打好,就会延迟备案。

李国政表示,未解除抵押就销售对购房者造成的风险是:如果房子在银行名下,一旦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购房者权益很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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