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农民使用"三权"进行抵押贷款情况的增多,对"三权"抵押贷款完全简单否定已不合时宜,需要政府回答"三权"能否贷款、如何贷款,怎样防范风险等诸多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分担贷款的风险,不少实施农村产权贷款的省份出台了相关举措,重庆就建立了"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比如遇到农户无法归还贷款的情况,政府将给予金融机构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损失的20%-30%,从而形成政府、银行和农民共同承担风险的格局。
法律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说,随着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民宅基地、承包地已不仅仅是生存保障问题,而是农民的用益物权。例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基本财产,就如城市市民的房屋是其基本财产一样,可以进行抵押、转让,实现财产的应有价值,农民同样可以利用宅基地使用权实现上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