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你我贷! 免费注册 登录
我的账户 | 新浪微博 | 联系你我贷 | 帮助中心
你我贷

应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抵押和流转(2)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1月30日 16:13 来源:长江商报

“任何人无权剥夺农民土地财产权”,首先要立法确认体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价值属性,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流转不但能使农民获取生产经营或生活所需的资金、提高宅基地(资产)市场化的程度,还能加快农民的合理流动。其次,按照民法理论,宅基地被征用也应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是宅基地使用权征用后的安置补偿的法律依据。对农村房屋的征用补偿,涉及到宅基地和房屋两个不动产。按照民法理论,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和另行审批宅基地的补偿对象都应是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房屋是属于典型的私人财产,必须直接补偿给被征用人。

上一页12

客服热线:4000-817-888 传真:021-51564165-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8F/9F 邮编:200122
Copyright © 2013 你我贷(www.niwodai.com)版权所有
杜绝贷款犯罪 倡导合法借贷 信守贷款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