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县农信联社以采矿权抵押担保方式向官塘采石场发放贷款80万元,这是浙江农信系统首笔采矿权抵押贷款业务。
对此,该采石场负责人杨宝玉说:“小企业经常面临贷款难题,想抵押贷款又苦于没有有效的担保物,现在农村信用社主动上门宣传,可以用采矿权办理抵押贷款,真是‘及时雨’啊!”
据了解,为扎实有效做好采矿权抵押工作,该农信联社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三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矿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首笔贷款,选择了经国土资源部门资格认定的公司进行评估,确定抵押金额和贷款额度,并对采矿企业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属、企业成立时间、各种采矿税费的缴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最终落实了贷款发放。
据县农信联社主任罗如兴介绍,目前该联社开办的抵押贷款产品有商品房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采矿权抵押贷款等。采矿权抵押贷款新产品的推出,既解决了地方采矿企业无担保融资难的问题,又进一步丰富了县农信联社的业务品种,增强了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