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常委牛有成同志丰台区现场调研要求“国土部门需支持匹配重点村开发融资所需抵押工作”。市、区国土部门重点紧紧围绕丰台重点村融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解放思想、统筹安排,到目前对应丰台区重点村融资抵押物已全部对接到位。
市国土局统筹此前已协调支持丰台区重点村融资到位约110亿元的抵押物,其中约50亿元抵押物按规定到期应还未还的仍给予了延期的支持。同时,以区储备机构为主体融资还需抵押物约127亿元,国土分局结合区内自有项目和调剂计划入市项目时间可自行办理土地储备证解决65亿元;剩余62亿元融资抵押物由市国土局支持,为丰台区三个市、区联合储备项目办理土地储备证,总价值约65亿。至此,丰台区重点村需由储备机构落实融资所需抵押物全额对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