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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没备案当心房子“被抵押”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5月23日 15:30 来源:网络转载

近日,在武昌一楼盘购房的莫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就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并交了四成多首付款。随后,银行通知她贷款已初审通过,但贷款一直没办下来。近期,莫女士从银行得到消息,原来开发商没将购房合同备案。

记者在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查询发现,莫女士购买的房子,状态还显示未备案。据了解,合同迟迟不备案,已不是个案。去年,武汉就有楼盘发生过此类情况:众多购房者签了合同缴了首付款后,开发商收走所有合同去备案,但部分房屋至今没备案。原来是开发商在售楼前已将该在建房产整体抵押出去。

武汉市房管局介绍,武汉市从2004年3月1日起,对武汉市在建、并在预售的商品房屋实施合同备案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规定:“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开发商)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房子很可能被抵押

一家开发企业的副总介绍,如果购房者短期内没拿到合同,可能是开发商经办人员会集中备案,耽误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是正常的。

该负责人还称,如果合同迟迟无法备案,就很可能是开发商资金比较紧张,将项目抵押给了银行。售楼之后,开发商必须先将银行的钱还清,银行才能解除抵押,购房合同才能去备案。房子是一套一套销售的,因此是逐套“解押”然后备案;如果资金紧张,就累积一段时间,再集中“解押”。这样,就会导致很多购房者签合同后无法备案。

合同不备案隐患多

合同迟迟不备案,购房者主要是怕开发商更改合同,或“一房两卖”。的确,如果开发商将未备案的这套房再预售给第二个购房者,而第二次预售办理了备案手续的话,那么第二个购房者将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合同迟迟不备案,还会影响贷款和后期办证等问题。

不过,从今年2月开始,武汉市实行购房网上签约制,可有效防止上述现象发生。而对于上述未备案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业内人士称,如与开发商交涉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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