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林农融资难的问题,把“死资源”变成了“活资金”,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推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凤台县地处淮北平原南缘,是典型的平原林区,广大群众经济收入以种植粮食和饲养家禽为主。由于林木生长周期较长,决定了林业投资时间长、见效慢,林业生产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较轻,同时植树造林、扩大经营面积还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因而林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严重制约平原林业发展。针对这一情况,凤台县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经过充分调研后,下发了《凤台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凤台县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和偿还流程图》,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抵押贷款。目前已初步构建了林业产业融资的平台。
为防止因林木资产随意处置导致抵押物消失,县林业局加强了林权证抵押登记和管理,并与林木流转登记、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实行信息共享。凡被抵押的林木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前,林业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林权变更手续。确需间伐的,必须在取得相关金融机构同意,并用部分间伐收入偿还贷款。同时,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林权抵押贷款的宣传发动和抵押物管理工作。
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破解了林农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近1000亩,贷款金额近千万元,使林权所有者手中的“死资源”变为“活资金”。同时促进了农村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