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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拖欠按揭成常态 业主因放款拖延成被告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7月22日 09:4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银根收紧的负面影响正在楼市中蔓延。

日前,位于上海宝山顾村镇一处楼盘的开发商将付款逾期违约的业主告上了法庭。7月21日,第二批被开发商告上法庭的14名业主出庭。

业主因银行放款拖延成被告

7月6日出庭的周先生(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在2010年10月5日支付了定金2万元后,与开发商在2010年10月9日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规定购房者应于2010年10月9日前支付首付38万元,并应于2011年1月9日前办妥余款92万元银行按揭手续,支付至开发商的账户。

同时合同第七条规定,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购房者应当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若逾期超过60天,开发商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买方则需承担总房款10%的赔偿金额。

在合同附件《付款方式与付款期限》中还特别注明了,若买方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或乙方获得贷款不足以支付房屋总价款的,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款。否则,开发商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之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周先生表示,在当初签订合同时,曾对逾期违约的条款提出过异议,担心3个月内未必能够申请到贷款,希望对相关条款进行更改。但工作人员表示,3个月内银行放款应当不会有问题,同时表示条款无法更改,若周先生不接受相关条款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不过定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周先生最终选择了签订合同,并委托销售人员介绍的贷款中介公司处理相关的申请贷款手续。

周先生的担心随后变成了现实。在按时付清首付之后,银行贷款却迟迟未能办妥。由于第一家银行拒绝了被告贷款申请,周先生又辗转至第二家银行,直到2011年5月10日才终于付清房款。按照合同,此时已产生逾期违约金约5万元。

事实上,自2010年11月开始,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多数银行都开始收紧对个人按揭贷款的审批流程,之前购买首套房还可享受7.5折利率的优惠也是从那时开始被逐渐提高至8.5折、9折,直至现在的几乎完全按基准利率发放贷款。与此同时,由于央行逐渐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银行能够用于贷款的资金也开始出现紧缺的迹象,银行给个人发放按揭贷款的时间也越拖越长。

“付款日到期之前,开发商打过电话催我们,我于是打电话给贷款中介公司,贷款公司则说没有问题,他们和开发商打个招呼就行,不会出什么问题。其实当时我们也和开发商的销售人员沟通过,他们也说没有问题,只要款放下来就没有问题。”周先生说,正是贷款中介和销售人员的说法让他误以为开发商并不会真的追讨逾期违约金。

然而,其后宝山区人民法院寄出的一纸诉讼状让周先生始料未及。开发商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周先生介绍,7月6日一起出庭的15名业主中,违约金大多在十多万,相比100多万的房价,这样一笔负担让这些业主愤怒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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