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对银行业以及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但专家指出,短期内要注意灵活掌控、配套完善。
――首先要考虑政策叠加效应。连平认为,在实施新标准的过程中,监管层要考虑到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压力。“对动态拨备率的使用必须灵活有度;而货币政策收紧也要兼顾监管加强以及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带来的压力。”
――各监管指标之间也要合理呼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杠杆率、资本充足率、流动率和拨备覆盖率四个指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如果同时实施,要保持目前的ROE(净资产收益率)水平,银行的对策,要么是转型,要么是进一步扩大利差水平,或者就是推进利率市场化。”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金融危机以来,包括汇丰、瑞士信贷等国际化大银行都调低了ROE的目标,即使银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存款人面临的风险将大幅度下降,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将大为增强。
延伸阅读
数字看新规
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商业银行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改进流动性风险监管。建立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流动性比例、存贷比以及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率、客户存款集中度以及同业负债集中度等多个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均不得低于100%。
强化贷款损失准备监管。建立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的比例)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占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