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更为严格的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监管有助于抑制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信贷高速扩张造成的潜在信用风险,从长远看,是确保银行稳健发展的必须举措。”连平认为,中国银行业的业务模式以信贷为主,新监管标准下信贷高速扩张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逆周期超额资本和动态拨备调整制度使得银行经营的周期性波动降低,业绩增长更为稳定,与此同时,因其大大提高了银行信贷规模扩张的成本――贷款增速越快,信贷成本越高,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贷款过快增长,迫使商业银行必须从规模扩张型发展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大力发展低资本消耗的业务,包括中间业务、资金业务、零售业务等,实现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型。”连平认为,新的监管标准和监管工具会考验商业银行在资本管理和补充、风险控制、业务创新以及盈利四个方面的能力。
“新标准实施将推动银行优化业务结构、降低资本消耗。”银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监管部门还会跟进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修订“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风险流动性管理指引”,出台“杠杆率管理办法”、“贷款损失准备金管理办法”等等,完善监管框架,引导中国银行业走上“约束优先、理性扩张”的科学发展道路。
对实体经济影响可预见、可控制
新的银行监管标准将影响银行经营行为特别是信贷投放水平,会不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研究报告称,就全球总体而言,银行普通股(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1个百分点,18个季度以后GDP向下偏离基准水平的最大幅度为0.19%。从国内情况来看,由于绝大多数银行已经达到了新监管标准,短期内上调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对实体经济影响十分有限。”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指出,2005年到2009年,国内银行信贷投放量年均增长20%,2009年达到了33%。“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GDP年均增长7%的要求,把信贷增速控制在年均增长13%至15%是比较合理的水平。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银行信贷的快速扩张,会助长经济‘泡沫’,不利于‘调结构、转方式’这一战略的推进。这是实施新监管标准的目标之一。”
“市场担心,银行通过外部融资补充资本金,会影响股市。我们做过测算,未来两年,包括A股、H股在内,银行股权融资规模在2000亿元左右,对股市冲击不大。”连平说。
“商业银行选择何种方式补充资本不仅取决于银行自身的意愿,而且要与资本市场供给能力相匹配,并且需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这位负责人指出,新的监管标准对实体经济利在长远。“新标准要求银行走质量效益的增长之路,其中重要一点是调整业务结构。不能再过分倚重期限长、集中度高、风险权重大的大企业贷款等资本消耗性业务,而是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中间业务这类资本消耗低的优质业务,更好地发挥银行业在促消费、惠民生、服务经济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