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信托计划是进行股权投资,但实质是为振富集团提供并购融资,交易结构为“股权投资附加回购”。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王氏父子将陆续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
回购对价是优先级资金基础上溢价17%(年化),亦即振富集团的融资成本是17%(年化)。
增资完成后,振富集团运用信托提供的现金展开煤矿并购、技术改造等。在进行信托融资前,王氏父子控制的公司已经签署了一系列并购协议,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尾款。
在信托计划运行期间,振富集团需要向中诚信托支付股权维持费,以确保到期股权回购义务能够履行。股权维持费的来源依靠被并购的煤矿恢复生产,煤炭销售后产生的现金流。此外,没有别的现金流。
中诚信托对并购的过程,煤矿复产的进度和煤炭的销售,预期都较为乐观。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如此。
更糟糕的是,王平彦大量从民间借入高利贷。“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如果煤矿整合进行得顺利,现金流很好,又何需四处借债?”业内人士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