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马丁认为,汽车抵押是应市场需求而生的,只要企业不是为了求新求奇、以此来抢占市场,真正从客户利益出发,适当的操作变通并无不可。
“客户有抵押需求,典当企业自然想办法满足。”对此,黄利明也表示出赞同的观点。在他看来,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对其的处置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灵活与变通,而汽车业务由传统的质押到如今出现抵押的现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对于典当企业而言,无论是法律法规的‘束缚’还是自身风险的提升都是他们渴望通过相关部门的政策扶持而得到改观的。因此,作为典当从业者,我们希望呼之欲出的新型典当专业法规能够结合市场的需求以及典当企业的实际,为类似汽车抵押业务这样有需求、有市场却缺乏法律依据的‘边缘化’操作,寻找更多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