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新近出版的一些权威经济类专业词典中,对于“汽车典当”也给出过相应的概念解释,即“汽车典当,又称机动车典当,是指机动车权属人将机动车及随车证件交付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汽车的行为。”很明显,其中所说的“交付”概念指的其实就是质押形式。
因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典当行在从事汽车业务的时候,采取抵押的形式既偏离了《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又违背经济领域对于汽车典当概念的一般性认知。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质押还是抵押,对于典当企业来说,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才是最令他们头疼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多数典当企业在汽车典当过程中,大致流程分为试车估价、合同公证、质押登记、收当放款、偿还本息、赎回车辆几个环节。个人客户需要出示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正副本、养路费收据等随车证件以及车主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权属证件(均须原件)。按照常规,产权不清晰(按揭汽车)、接近报废年限、发动机号有过篡改、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行驶证不符的汽车均不能进行典当。
“在汽车典当过程中,典当行一般从两方面来规避风险:一是到相关部门进行质押登记;二是取得保管、处置质押物资的权利。”据湖北楚华典当研究所研究员段行政介绍,在法律关系中,动产质押属于特需债权关系,可以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典当企业一旦遭遇“恶性”质押,可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然而典当行一旦与客户形成的是动产抵押关系,则很可能因为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法获得应有收益赔付。
“企业一旦遭遇‘恶性’抵押,甚至还会出现找不到抵押物的情况;就算最终找到了抵押物,浪费的时间、人力、财力都会给典当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黄利明认为,作为抵押物的汽车在马路上行驶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是典当行方面根本无法掌控的。“不久前出台的机动车质押登记政策就可以帮助典当企业有效对抗诸如法院等‘善意第三人’给典当行带来的风险,然而由于机动车抵押登记的体制并没有形成完善,因此目前似乎还有没一个有效方法来扼制汽车抵押风险。”
市场对撞法规 典当何去何从
长期以来,汽车典当作为重要经营项目成为不少典当企业的支柱业务板块,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重视。而近来日渐凸显的融资需求,也让利用汽车融资的客户群体迅速增长,抢占汽车典当市场更成为不少典当企业业务创新、打造企业品牌的突破口。
然而按照相关规定,银行具备从事机动车抵押业务的职能,从此种意义来讲,银行在汽车融资这一板块上的优势明显。而对于百姓而言,得了钱仍能使用汽车总要好过无车可用,因此使汽车抵押市场明显旺于质押市场,这从客观上迫使典当企业为汽车抵押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