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你我贷! 免费注册 登录
我的账户 | 新浪微博 | 联系你我贷 | 帮助中心
你我贷

李迎春:法律应对民间借贷划出清晰的安全边界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0:46 来源:成都商报

近日,温州立人集团涉案22亿元民间借贷纠纷进入司法程序,董事长董顺生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从浙江省高院了解到,在过去5年间,该省共有219人因犯集资诈骗罪而被判处刑罚,因集资诈骗获刑人数从2007年的8人上升到2011年的75人,5年增长数超过8倍。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3年,浙江全省至少有10人因犯集资诈骗罪而被判处死刑或死刑缓期执行。

最近,民营企业因民间借贷频频出事。浙江作为民间借贷最活跃的省份,其统计数据有相当的警示性。民企的民间借贷纠纷不能再被视为个案现象,必须从更高的制度公平的层面考量审视。重视甚至珍视民营企业,不仅仅是因为民营企业贡献巨大———比如民营经济已是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税收贡献超过50%,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超过50%,GDP的贡献超过60%,民营企业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近80%,就业贡献超过80%,新增就业贡献超过90%等等;更重要的是,民营企业亦维系着中国当代的企业家精神。

根据现代经济发展的历史,企业家精神是市场经济确立发展的惟一能动力量。企业家身上的创新、敢为、勇于承担风险和责任等品质,是现代经济社会最宝贵的财富。其实,民间借贷的活跃,也是企业家精神的一种体现。在民企通过银行借贷比较艰难的背景下,企业家不断地创造和尝试着新的自救途径。即便那些途径让他们承担了巨大风险,他们依旧热情不减。企业家精神不是孤立的,更不是取之不竭的,它需要悉心保护,才能茁壮成长。所以完善的市场经济,除企业家精神外,还需要法治。因为有了法治,才有产权、自由、行为边界和公正平等的权利,企业家精神也才有可靠保障。

法学界就现有法律对民间融资调整不足早有共识,主要是刑法对相关罪名的规定不明确,一个行为罪与非罪都能找到理由,执法弹性大,争议也就特别大。法律规定的模糊和“有事才办”的现实环境,导致实践中以后果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相当普遍。同样是“借钱”,那些被追究刑责的民营企业几乎都因为资金链断裂被人举报而被追究。没有出事的,则相安无事。这种看结果定罪的处罚方式,有违基本的法治精神。

目前在浙江等一些民间借贷发达的地区,年利很多都在50%以上。民营企业以“高额回报、利诱”等被称为犯罪手段的方式筹款,其实很普遍。制度不明确,使得大家对安全边界都没有把握,民营企业不得不在借贷这一危险区域中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这种情况下,严厉却有选择的司法打击不仅不利于树立法律权威,反而会令企业家们普遍缺乏安全感,从而挫伤其经营创新积极性。

总之,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当务之急是在法律层面精确地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给民营企业家以安全的边界,最有效率的方式是出台更详尽的司法解释。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则要不断改善大的制度环境,使民企在市场和法律地位上获得真正的平等待遇。

12下一页

客服热线:4000-817-888 传真:021-51564165-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8F/9F 邮编:200122
Copyright © 2013 你我贷(www.niwodai.com)版权所有
杜绝贷款犯罪 倡导合法借贷 信守贷款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