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头巨商金利斌自焚而亡,其身后留下对上千民间债权人的高息债务;某皮革公司的老板已携带妻儿潜逃到境外,有近十家银行的债权面临损失。这两起事件,表面看是高息集资引发的道德风险,但实质上却是民间借贷所蕴藏隐患的一个缩影,足以说明民间借贷累积的风险在连续调控政策的打击下现出了原形,应当引起关注。
关注民间借贷利率
要关注利率水平已经接近保护界限。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实施及信贷规模的收窄,部分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信贷资金已经无法满足其需求,为保证自身生产经营的延续,只能转而投向民间借贷、典当及融资担保行业。由于市场供不应求,利率不断攀升。据笔者从某民间借贷主体了解到,现在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接近国家法定利率的4倍,个别急需资金的短期借贷已经接近6倍的高度。
要关注担保公司在理财名义下的变身。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多以帮助理财的形式吸引公众闲置资金,介绍发放贷款或用作其他。这种理财行为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确立借贷关系,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中介的身份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同时,部分担保公司还针对自己的银行融资担保业务客户做“过桥贷款”,即由于这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将到期,后续贷款必须在企业归还银行贷款后才能获得,此时担保公司给客户提供“过桥贷款”,借款利率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率。
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
要关注企业对民间借贷的依赖度加深。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现实也客观存在,小企业、民营企业由于贷款条件不完善或不符合银行规定要求,而不能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特别是在CPI高企导致的调控措施连续实施,资金供求的矛盾不断加大,更加剧了这些企业的融资难度,更多的企业为保证项目的运转,也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
要关注民间借贷向大额投资领域集中的倾向。去年以来,国家为调控不断上涨的房地产价格,连续出台调控措施,特别是今年的调控手段更加严厉,小型房地产商为延续项目的发展,在资金来源不畅的情况下,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得急需资金,而为此付出高额的成本,而资本的趋利性也使民间借贷资金不断向小城市房地产领域集中。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应及时筛选重点样本,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
地方政府应及时做好中小企业风险提示预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融资的渠道仍然不畅通,而大量依赖民间借贷所付出的成本已经超出了小企业及民营企业的经营收入,这样的经营方式很容易出现较强的成本累加效应。因此,建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建立民间借贷上限预警工作,以避免对社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