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桃初透露,从今年起,湖南高校助学政策进行重大调整,除了没有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学生外,高校助学贷款将全面停止,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刘桃初介绍,根据办理地点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高校助学贷款;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由高校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则由县(市、区)资助机构经办,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就学生而言,二者没有根本性区别,都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在校期间都是由国家全额贴息,只是在借款对象和还款时间上有所区别。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还款期限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可以到大学本科毕业后10年,也就是说还款期可达14年,比高校助学贷款延长4年。
目前,湖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