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生源地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形式。考入本省普通公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就学地贷款;考入本省部属高校或民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生源地贷款。
1.就学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⑦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⑧考入本省民办院校或部级院校和考入省外院校的。
申请材料:学生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复印件)⑥借款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