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人士称,民间借贷之所以频繁出现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情况,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民间借贷缺乏立法规制,监管主体不明确。民间借贷要有更大发展,支持“利滚利”只是第一步。
也有专家认为,除了民间借贷,法院的复利计算也应取得突破,“银行放贷享受复利的权利,存款时却没有承担复利的义务,这对银行客户来说是不公平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银行也应该在计算存款的利息方式上实现突破。
较为谨慎的说法则指出,法院支持民间借贷按复利收账,前提是按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计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民间借贷约定利率通常都会高于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如果放开4倍的上限规定,民间借贷的复利收账将会变得非常厉害,这将对债务人形成较大的不利因素。
复利市场·现状
以单利计算为主
“民间借贷市场目前仍是以单利计算为主的”,中山银达担保常务副总经理张志哲对本报记者透露,借贷尊崇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何约定利息、是否约定复利,都是可以的。
而记者在与多位担保公司人士沟通中则发现,他们对于是否采取复利的计算方式并不是太感冒,“现在民间借贷市场很红火,风险也很大,能否当期安全收回本金及利息是民间借贷最关注的问题”。
一位担保业人士表示,现在市场上民间借贷的利率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比肯定是要高出不少的,借款人习惯了在单利的思维下去计算借款成本,如果贸然采用复利计算,恐怕将失去一部分客户。
记者了解到,现实中收取复利的一般都是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贷款,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可收复利,信用卡取钱也要收复利。
张志哲因此认为,重庆地区的做法并不具有代表性,“这只是一个区域性的做法,要在全国推广开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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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借贷利率
达历史阶段性高位
据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目前估计规模约1100亿元,民间借贷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折合月息超过2分,处阶段性高位。(《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