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业主贷款买房前要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首先,做好准备工作,对于个人信贷问题要尽量提前和银行确认并进行条件预审,留心政策变化,并在资金方面留有余地,以应对不时之需;第二,看清合同重要条款,谨慎立约,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约定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而导致的逾期付款不构成违约,并在合同中体现出来;第三,在贷款出现延期的情况下,不要听信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应及时和房产商协商,并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方式来延长付款期限、减少或免除违约责任。
另外,在与房东约定过户事宜或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应该同经纪人一起到银行,了解所购买的房产是否符合贷款政策,确认后再支付订金,办理相关的手续。
当然在“贷款难”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违约”风险都在增大,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就“贷款延期”等情况进行特别说明,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