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各1份
婚姻证明2份(结婚证、单身的单身证明、离婚的至今未婚证明及离婚证)
3.银行内部制式资料:
个人借款凭证(一式6份)
个人购房贷款申请表
个人购房贷款风险评估表
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2份)
房地产抵押清单(2份)
授权书(授权贷款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人征信报告)
4.房管局抵押程序件有: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1份
办理住房贷款委托书(银行)2份
私有住房抵押保证书1份
授权委托书(房管局担保中心)2份
房屋抵押申请登记表1份
保证书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份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具结书1份
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新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各2份
评估报告1份
注:外地人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1份;
特殊情况需要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七、客户面签所需带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同时到场,须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外地人另需带暂住证原件)及相关费用(抵押费420元),担保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八、收费标准:
1、他项权证代办费:300元----市房管局担保中心
2、保险费:贷款额度*保险系数*0.119%——保险公司;
3、抵押费:(80元/单)——市房管局
4、查档费:40元——市房管局
5、公证费:贷款额20万以下收取200元,以后每递增10万加收100元——公证处
九、注意事项:
1、身份证是否过期,身份证号码、名字是否与户口册、结婚证相符,如不符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贷款。
2、收入证明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必须加盖单位一级公章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劳资科公章。
3、产权证复印件上产权部门公章、抵押注销情况均应清晰。
4、二手房贷款件中房屋使用年限应将该房屋竣工年份计算。例如:某房屋竣工于1998年,该房屋使用年限为2005-1998+1=8年
5、按揭贷款手续审批完毕后,要及时将借款合同及相关票据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发生逾期还款。
6、自客户过户之日起办理整个贷款手续需要16个工作日左右时间,注意跟客户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