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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动邀客户提前还贷 还款年限未缩短遭质疑(2)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6月24日 11:3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也是为了控制风险和纠纷。”该工作人员表示。

事实上,大行银行都在坚持“贷款满一年后,客户提前还贷不会有违约金”这一条。

但是,从调查中发现,受到信贷紧缩影响以及日均存贷比的考核,银行缺“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一些银行已经开始松动,部分银行甚至可以“随到随还”。

民生银行(600016.SH)方面则表示,只要是签约客户,提前还贷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一方面银行缺存款,希望客户提前还贷来解决“燃眉之急”;另一方面银行又不甘心损失巨大的利息收入。在进退之间,提前还贷好似一把“双刃剑”,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博弈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

“相较原来,客户必须交满3年贷款才可提前还贷来说,银行现在已经很宽松了。”建设银行(601939.SH)静安寺附近一网点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看到,目前银行对提前还贷的时限已经大为缩短。

其中,上海银行客户还款满半年就不用缴纳违约金。农业银行(601288.SH)在客户未交满半年按揭时,则需要收取还款金额的5%。

在咨询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违约金的多少具体还是可以有协商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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