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你我贷! 免费注册 登录
我的账户 | 新浪微博 | 联系你我贷 | 帮助中心
你我贷

信贷紧缩背景下 把民间借贷纳入正轨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5月30日 10: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信贷紧缩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再次升温,如何对其规范与引导,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应引起金融监管当局的高度警觉。

在陕西榆林市的神木等资源富集县区,近几年,除小额贷款公司外,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其他各类民间借贷机构越来越多,民间资金不断流入这些正规或非法的融资机构,榆林民间借贷市场越来越火。

在内蒙古包头市,惠龙集团董事长金利斌因集团承担12.37亿元的民间巨额债务,月还息超过2个亿,还款无望,资金链绷断而自焚身亡。包括商业银行、农信社、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或多或少地牵涉其中。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这一活跃经济体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现有金融制度中,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很难取得突破。在央行不断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和加息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想从银行贷款更加困难,而货币政策不断紧缩,银行信贷资金规模的逐渐压缩,中小企业的资金链条越绷越紧,同时也使得民间借贷利率也随着银行利率“水涨船高”,民间借贷风险可想而知,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了无法估计的风险。

一方面民间借贷市场鱼龙混杂,非法吸储、吃息差、放高利贷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其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民间借贷机构放款时甚至出现10%的高额月息,远远高出了政府规定的“警戒线”。

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滞后以及缺位使民间借贷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法律的滞后让民间借贷无法可依,出现问题后又无法依法解决。

不可否认,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促进我国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化健康发展已显得十分迫切。

有关专家指出,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逐利性以及缺少严格的合法与非法性界定标准等,从而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冲击;由于它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一定程度上削弱和对冲了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对参与主体正常的生产生活乃至整个区域经济金融运行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在很多国家,小额贷款在解决农民贷款难、微小企业贷款难、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上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民间借贷活动日益活跃,政府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完善我国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多条渠道,形成较为成熟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

我们认为,对民间金融机构应加强监管,对直接或变相非法吸储一定要坚决制止。同时,应逐步降低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拓宽其业务服务领域,并相应制定相关的小额贷款公司的退出法律规定,对民间借贷通过完善相关法规,将其尽可能纳入法制轨道,置于法律的必要约束与保护之下。

12下一页

客服热线:4000-817-888 传真:021-51564165-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8F/9F 邮编:200122
Copyright © 2013 你我贷(www.niwodai.com)版权所有
杜绝贷款犯罪 倡导合法借贷 信守贷款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