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执行庭在恩施中院、利川市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排除干扰,在恩施境内圆满执结了一起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昨日,宜昌中院通报,该抵押车辆目前已顺利交付给申请人。
根据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宜昌中院于今年8月受理了某银行江北支行申请执行张某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不能按期还款,就须将抵押车辆交付给执行申请人。但该车今年上半年在利川发生交通事故,被货主邓某非法扣押在利川市境内。由于该案涉及多方利益,执行标的又远在异地,执行难度较大。
10月23日中午,宜昌中院执行干警抵达利川市,利川市法院执行局安排人员、车辆配合执行。当天下午,当执行人员准备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时,邓某等少数案外人员情绪激动。为避免矛盾激化,执法人员当晚就地查封车辆后,撤除了现场。
次日上午,利川市法院组织了20名执行干警,4辆警车,配合执行。邓某仍不听劝阻,冲入现场,执行干警立即将其强制带离现场,顺利将车辆予以扣押。为防止案外人进行阻碍,利川法院又安排警车护送扣押车辆安全地离开,直到顺利到达恩施市。
目前,执行人员已将扣押车辆交付申请人,申请人也同意将车辆自行变现后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债务。该案终于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