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还清贷款,东莞再买亦算几套?
读者李先生:2007年我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户主是我,2010年该房的房产证加上我妻子的名字,且商业贷款在2010年已还清。最近我想在东莞购置新的一手或二手房,如果用商业贷款,请问是否属于第二套房?首付多少?如果现在用我老婆的公积金去申请购置新房,首付最低是多少?
解答:如果李先生想在东莞购置新的一手或二手房,用商业贷款,这样属于第二套房,首付六成以上。如果用妻子的公积金在东莞购置新房,如果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