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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夫妻俩的公积金能否供一套住房?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5月24日 13:43 来源:株洲网

夫妻俩的公积金能否供一套住房?

市民唐先生:我家买了一套85㎡的房,是首套房,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俩的名字,单位给两人分别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都没有贷款记录,请问两人可以分别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同一套房吗?具体办法是怎么实行?

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申请人及配偶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住房,尚未使用过商业住房贷款(含婚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20%;同时,享受“可提可贷”政策,即先提取两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剩余房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贷款额度按个人月缴存额1:800计算,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申请人及配偶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的住房,尚未使用过商业住房贷款(含婚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得低于30%。同时,执行“提了不贷,贷了不提”政策。即:如果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必须在提取12个月之后才可申请贷款;如果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贷款12个月之后,方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申请的贷款额度按个人月缴存额1:500计算,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30年(不超过退休年龄),最高额度40万(不超过房价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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