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暨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增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管委会审议表决通过新政。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由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限往后延长5年(含5年);中心城区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其它9县区(含金洞、回龙圩)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额度由18万元提高到25万元;缴存基数作出调整,缴存基数单位及个人最高均不超过1047元,最低不低于50元;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均不超过12%,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