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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会被视为二套房?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5月17日 10:29 来源:网络借贷

哪些情况会被视为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套房。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6、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所以何先生虽然名义没有房产,但是若要贷款购房,仍然将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

7、曾在异地贷款购房,在武汉再次申请贷款的人群

因为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银监会曾发布通知,各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约束。所以像老肖这样已在一个城市有过贷款纪录,在另一城市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也会被划入二套房的政策征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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