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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积金认识的三大误区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5月17日 10:25 来源:网络借贷

对公积金认识的三大误区

如果合理利用公积金,能够给自己带来不少便利,但在规划公积金理财时,不少市民也存在一些误区。

首先,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如果是新购房,首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途径来解决,并在缴付首付款购房后,才能按规定按程序提取公积金。不过银行理财专家建议,如果市民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存款来支付首付,可以先向亲朋好友借钱垫付,然后等房子买好了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次,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这也是很多市民经常忽略的问题。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5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5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第三,根据规定,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不能再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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