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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再曝潜规则 看银行如何给购房人"埋雷"的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5月10日 09:15 来源:凤凰网

购房者办理房贷后,银行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迟迟不办房产抵押登记,而一旦购房者遭遇纠纷房产被查封,失去抵押物的银行就会起诉购房者,要求一次性还清巨额的贷款本息,这无疑会使得购房者顿时陷入经济上的“灭顶之灾”。

现实中,贷款买房后抵押登记拖延未办的现象大量存在,普通购房者根本不知情。2008年以来,本市已发生此类案件至少12起。

专家表示,银行怠于办理抵押登记,无疑是给购房者“埋雷”,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风险,这种“潜规则”一旦被人恶意利用,故意制造恶意诉讼后申请法院查封房产,紧跟着银行就会把购房人弄得“倾家荡产”。

典型案例

一次经济纠纷 意外带出连环诉讼

张林(化名)是一名商人,生活原本安逸富足。

2009年夏天,他与一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对方起诉了张林,还申请由法院查封了张林名下的一套位于朝阳区财富中心的房子。

就在张林为这起官司懊恼时,他意外收到了另一张法院传票。

财富中心的房子是张林贷款买的,起诉他的正是放贷的浦发银行。银行要求张林立即偿还剩余贷款的本金509万余元及相应的利息。

“我一直按时还着房贷,银行起诉我是为哪门子呢!”张林之后咨询了律师,才明白其中原委。

原本,每一笔房贷的发放,银行都需要以购房者的房产作为抵押。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到建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抵押才在法律意义上生效。

尽管浦发银行早已为张林发放贷款,但一直没办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两家银行起诉

要求一次性还贷

浦发银行此次起诉的理由是:如今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意味着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抵押已经无法成立,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放贷,风险太大,所以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张林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

张林说:“按一般老百姓的理解,我签完房贷合同,银行给我放贷,我按时还月供就行了,谁知道什么抵押登记呀!再说,即使是没做抵押登记,也是你银行自身工作迟缓,怎么能让我承担这个责任呢?”

就在张林发牢骚的时候,第三张法院传票来了。

原来,浦发银行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了张林另一套位于朝阳区阳光上东小区的房产。

而这套房产也是贷款买的,放贷的某银行也一直没办房产抵押登记。这家银行以同样的理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贷款合同,由张林一次性偿还贷款134万余元。

接连遭遇败诉

购房者几近倾家荡产

最后,两家银行均胜诉。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已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方式不可能实现,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本息提前到期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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