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户籍及外地户籍家庭如何办理新购房证明
一.购房证明即为了证明买房人的购房资格
南京住房限购细则规定:凡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能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且在南京无房的外地户籍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而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以上住房的,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南京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不能在南京市区买房。
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是指一个家庭在南京江南八区以及江宁、浦口、六合等城区内,一共有多少套住房。而一个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二.开具新购房证明的地点
在主城八区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
(1)华侨路登记中心,地址为鼓楼区华侨路35号;
(2)大光路登记分中心,地址为白下区大光路49号;
(3)中央门登记分中心,地址为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在江宁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为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在浦口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为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在六合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为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的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2)六合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地址为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三.开具新购房证明应准备的材料
1、是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是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是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是户口簿;
如果是外地户籍家庭,还需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买房人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开具新购房证明的具体步骤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
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3、系统查实认定
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
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五.其它备注
新购住房证明自开具之日起,5天内有效。因特殊情况过期未办购房手续的,需要重新申请,由房管部门开具新的新购住房证明,并收回原证明。也就是说,有人想钻空子,多开几份新购住房证明,来买多套房,是不可能的。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江南八区及江宁、浦口、六合等城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市民在全市任何一个房产交易中心,都能查到自己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公司和二手房中介,有义务提醒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房管部门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