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本报将王先生的疑问转至株洲市银监分局,截至昨日已经一周时间,记者还未得到相关方面的答复。
相关链接
银监会:不得以贷收费
2012年2月9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对贷款定价提出了七项禁止性规定。
其中规定“不得以贷收费”,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但该规定并未对“融资安排费”或“融资咨询费”或者“贷款办理费”的性质做出明确界定。
专业人士指出,银行是直客式销售,只有通过中介贷款才会产生中间这笔费用,一般收取贷款金额的1%至3%,如果直接到银行贷款只要缴纳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其他费用一律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