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一次虚假交易,就能从银行贷款几十万甚或近百万元。自2012年至今,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金融检察部门共受理涉及房屋抵押贷款诈骗案件5件28人,同比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假卖房真骗贷案件缘何频发?近日,办案检察官向笔者分析了其中缘由。
房贷骗局黑中介是帮凶
据悉,在徐汇区检察院办理的这5件案件中,有3件都与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有关系。他们利用工作便利及熟悉银行放贷业务等优势,为虚假房屋交易找寻买家或卖家,帮助客户伪造收入证明、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有的甚至直接参与犯罪策划。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接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检查,中介服务人员也有相应的准入条件和资格认证制度。然而,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没有注册也没有资质的黑中介,却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办案检察官说。
登记信息不完善是隐患
2004年底,刘文忠、曹晖虚假买卖一处由曹晖与其父兄共有产权的房屋。双方约定,刘文忠向工商银行申请房屋贷款30万元,将该房产过户并进行抵押。由曹晖使用并偿还这笔银行贷款。2006年3月,因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支持。同年8月,法院认定刘文忠无其他财产可执行,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法裁定执行程序终结,并向银行发放债权申请执行凭证。
2010年7月初,曹晖筹款,以刘文忠的名义将房屋贷款清偿,房产上的抵押权因房款清偿而被注销。按照规定,该房屋将不能被执行,但是,二人为继续骗取银行贷款,商议由刘文忠出面,在冯沙、张伟峰、蒋向成及王荣刚等房产中介人员的层层介绍、居间撮合下,假意将房屋出售给想套取公积金的潘金根,并进行产权过户。随后,潘金根冒用贷款人身份骗取招商银行房屋贷款77万元,同时以上述房产进行抵押。潘金根非法套现公积金3万元,刘文忠则按约定使用并偿还上述房屋贷款。
2011年8月,招商银行意识到遭遇了一笔虚假房产交易,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将近1年时间内潘金根仅还款3万元,但由于该房屋名下有六个户籍且均是曹晖的亲属等原因,法院无法强制执行。
日前,潘金根等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办案检察官说:“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资料里,只能反映房屋是否被查封,不能反映房屋是否具备被执行的条件,致使银行无法掌握这类房屋的真实状况,客观上为犯罪分子骗贷提供了条件。”
徐汇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房屋贷款诈骗这一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建立健全对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查询体系;加大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建立对非法中介的动态监管和联动查处机制;完善房地产登记事项,将被查处房屋的执行情况纳入房产登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