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职工能够最大额度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从明年1月1日起,蚌埠市将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调整如下,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均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在蚌埠市区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在蚌埠市区购买二手住房及在市辖三县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缴存职工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另外,核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借款职工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截止到10月31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为78%,此次小幅提高贷款额度后,能够保証该市公积金贷款资金的正常发放。
据了解,蚌埠市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已经有18年了,先后有2318家单位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全市近15万职工有了住房公积金,27864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购房梦想。今年市公积金中心先后向该市1000多家具备建缴条件的企业寄送了督建通知单,预计到今年年底该市将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98个,新增缴存职工将超过8000名,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将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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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二手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出台新规
11月1日,据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二手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出台新规,贷款细则更加明确。
此处二手住房指已经取得蚌埠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权证、可以在住房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住房。
据介绍,新规中增加了一项借款条件,是“持有按蚌埠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格式文本签署的二手住房房地产转让合同(父母与子女之间签署的转让合同除外)”,其他的借款条件则不做变动。同时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所购二手住房要为蚌埠市市区内或县城城关镇的住房(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别墅),房屋竣工年限不超过20年,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有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住宅;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与所购房屋竣工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比如所购房屋竣工时间为1998年,则贷款期限不能超过16年〈30-(2012-1998)〉,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年龄和还款能力后实行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