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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认房又认贷” 买家喊冤

作者:林涵
时间:2013年03月29日 16: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二手房买家称,手头只有一套房,卖掉再买一套应该按首套政策算,国家调控楼市的目的是为了打击投机,但应支持合理的首套房需求。曾执行过“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某银行,因被疑违背国家政策,最近停止该项业务,致使不少二手房买家贷款受阻。

东莞银行实行“认房又认贷”

目前在二套房贷的认定上,多数的银行均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方式,对住房套数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查询央行的征信系统、以及到房管部门查询购房人家庭房产记录,以此认定申请贷款者的住房套数。这种做法,无论是申请贷款者名下有无房产,只要有过一次贷款记录,再买房都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并以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六成首付和执行上浮1.1倍利率。

在东莞,曾有银行对首套房采取“认房不认贷”标准。与该行有过合作的一家中介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对于有过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的借款人,该银行会给予“首套”房贷优惠待遇,即三成首付政策和相应首套房的优惠利率。不过近期,该银行却对合作的中介行紧急叫停了该项业务。记者联系银监局东莞分局对“认房不认贷”政策进行采访,截至发稿,仍未收到该局回复。

“认房又认贷”伤害刚性需求

业内和消费者一直对二套房贷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颇有争议,大多数人认为,该做法误伤了相当大的一批改善型住房需求,而曾有住房贷款但是名下无房的居住需求应该得到“首套房”的政策支持。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就认为,国家是鼓励和支持首套房的,近几年的调控政策实际上是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同时也在扶持唯一的住房需求。“那么如曾经有过贷款买房,现在只要名下无房,再购房的行为也是刚性需求,不应该视为第二套房看待。所以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做法应该是符合调控精神的,不应该是‘违规’。”

买家也对此喊冤“我目前名下只有一套小房子,当时也是考虑到年轻人不要一步到位,可以先买小的,再渐进换房,结果后来二套房政策出来,我就没办法贷款了,因为首付和利率都太高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田小姐表示自己曾经响应梯度消费政策,但如今再购房不能再视为合理住房需求就很冤枉。“如果有银行可‘认房不认贷’,首先当然是选择卖掉自己的房子,再买可算第一套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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