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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遵循“认房又认贷”原则

作者:张晓莉
时间:2013年01月06日 12:06 来源:济南时报

 

1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第二套住房贷款面积限制做了小幅调整调整,备受市场关注。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济南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对购房人现有人均住房面积没有限制,但首付比例和还贷利率较首套房贷皆有上浮。

“目前,在济南购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现有住房面积无限定。”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2012年10月8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遵循“认贷不认房”原则,即首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购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和利率按首套房算;新政实施后,则遵循“既认房又认贷”原则,即不管首套房有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皆按二套房标准计算。

据介绍,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缴存职工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济南首套房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4.95%。

建设银行济南市中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济南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严格限贷政策,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都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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