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2年前11个月,乌鲁木齐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28.67亿元,完成了全年贷款计划(22亿元)的130.32%,共有12947户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该中心能提前完成全年贷款计划,一方面跟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一方面跟今年以来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也有关。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负责人说,从今年6月1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上限从40万元调高到50万元,大大减轻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首付压力。另外还适当放宽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将以前规定的“个人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修订为“个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含)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从一定程度上也让更多新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尽早享受到了公积金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
近期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传来好消息,从12月1日起将取消贷款公证、审批发放缩短办理时限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