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27日召开“信用卡诈骗罪”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多起信用卡诈骗案。检察院有关人士称,目前北京市经济类犯罪近八成为信用卡犯罪,而今年以来,信用卡诈骗案件在经济类犯罪中所占比例已达95.3%。
信用卡犯罪三种新手段
检方发布了三种社会危害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新型信用卡犯罪手段:
一是利用电脑合成制作数份人民解放军的士兵证等身份证明到北京的各大银行骗领银行卡,然后倒卖给他人;
二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了他人的身份信息,后利用上述信息骗领信用卡并截留,截留后进行透支消费;
三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前经过精心策划,事先购买窃取信用卡信息的读卡器等设备,再使用假名进入北京市一些高档酒店应聘服务员,趁顾客刷卡消费之机,窃取顾客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和密码,此后通过事先购买的设备制作伪卡,到外省市的提款机上提取大额现金或进行大额刷卡消费。
信用卡犯罪主要类型
据西城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处陆俊钊介绍,2012年信用卡诈骗案件总量激增。从案件总量看,2012年的案件数是2011年的9倍。在2012年的新增案件中,绝大部分为信用卡诈骗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主要有以下犯罪类型:
一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即犯罪嫌疑人将自己办理的信用卡进行透支,经银行两次催缴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且未归还的本金金额在1万元以上;
二是“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此类案件又分为两种犯罪手段,一是将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信用卡,继续操作,套取现金后非法占为己有;二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的行为。“冒用”型信用卡犯罪的立案标准为本金5000元;
三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涉及的犯罪手段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在5张以上的或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一张以上的行为。此类案件有明显的上升趋势,仅今年前三个月西城检察院就审查起诉了6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