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之前,贷款利率已不设上限,其下限略有放开;存款利率也不设下限,存款利率一直不允许上浮。2012年,央行先后两次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进行调整,其中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存款利率的上限则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利差接连收窄。经济学家认为,2013年有可能会全部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同时谨慎放开存款利率上限。
存款利率跑不赢CPI,收费项目多而繁杂,银行利润远高于其他行业,但服务却不尽如人意;某些国企贷款额度用不完转而二次放贷,但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却极为困难。2012年,消费者的抱怨与银行的暴利如影相随。
由于存贷款利率的放开是利率市场化中最为关键也最难推进的环节,这样的抱怨或许会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而逐渐减少。因为当央行逐渐放开对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定价权,当代表着资本价格的利率逐渐由市场决定,这就意味着,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地位在实际中将日趋平等,中国的银行也不能再只坐享央行庇佑之下的存贷款利差之益而不努力改进自身的服务,消费者则可根据服务质量自由选择银行,而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贷款机会和议价能力,金融行业也能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记者了解到,2012年央行推出《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未来5年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已成必然。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从目前改革的进程来看,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贷款利率允许已经下浮至基准利率的0.7倍,下一步可以考虑全面放开,因为对于银行来说,即便是从0.7倍到全部放开区别并不很大,即便全部放开贷款利率也可以根据借款者的不同进行谈判。
连平推断,2013年有可能会全部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同时谨慎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因为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对银行业利差及其发展的影响很大。
“但利率市场化要想全面推进,进一步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还需要做很多配套准备,包括存款保险法的出台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修订。因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行,会产生负的外部性,应当通过法律制度的准备规避风险。”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则认为,为了利率市场化的全面推进,2013年应该是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法律准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