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8个月,四川省51家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34.87亿元,占小贷公司总数的25%,表明这一准金融业态在利用自有资本金放贷之外,又有了新的资金补充。
按照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不能吸纳公众存款,放贷的资金首先来自股东的资本金,然后来自向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如不能实现向金融机构的融资,资本金贷完后便无贷款可放。能否从银行融资,便成为小贷公司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向小贷公司转贷款的运行模式已经成型。2010年5月,向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放1500万元转贷款以来,已向该省13家小贷公司发放11.09亿元贷款,余额达10.01亿元。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以招商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开始向该省小贷公司发放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已邀请西南财大专家制定小贷公司行业规划,就小贷公司贷款的准入条件设置、贷款模式、市场分拆进一步明确,以确保通过小贷公司使小微企业和自然人客户得到最大限度的融资支持。
该负责同时透露,选取小贷公司时,主要看它支持的是不是小微客户;其次要看质地是否优良,其中包括股东背景、管理者素质和风险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