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海门市出台《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后,将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利息资助。
根据《办法》规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象为经认定的海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用于补贴企业实施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和后补贴制,企业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发生贷款并偿付利息后,凭获得贷款和偿付利息的有关资料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提出资助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资助。申请企业每一年度的贴息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一项目累计贴息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
据了解,海门市财政按照贷款基准利率对科技贷款企业给予利息补助,补助标准为: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下部分,按利息的20%补助;贷款总额在3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利息的10%补助;贷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上部分,按利息的5%补助。
在广东东莞,贷款贴息同样让企业受益。自该市今年推出“新十亿”融资支持计划以来,厚街镇已有17家企业获得贷款贴息,总额度达到201.54万元,约占全市贷款贴息总额的9%。
东莞“新十亿”融资支持计划启动后,厚街镇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今年来共有3批次、39家企业纳入“东莞市工业企业贷款支持计划企业名录”。按照操作规程,市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的30%给予贴息支持,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与以往将贷款单纯用于扩大生产规模不同,今年,厚街镇企业绝大多数将贷款资金投向了设备更新、技改研发、产品升级和品牌推广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