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不断发生,迫切需要通过专业的保险(放心保)制度来化解风险,亦即知识产权保险制度,这一制度能够较好地解决由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民事责任赔偿和财产损失问题。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虽然已经有了不少探索实践,但尚未得到很好的发展,需要从以下层面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完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机制建设。首先要在知识产权法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保险的相关规定,作为保险特别法,进而提高个人和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促使其重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立法总的指导方向应当是从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出发,提供多种选择的保险产品,扩大理赔范围。
加强对知识产权保险的扶持与监管。分阶段扶持知识产权保险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坚持将保费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相结合,在业务开展初期提供必要的财政资助,并从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逐步向知识产权申请保险、专利知识产权责任保险等多样化方向扩大,进而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诉讼互助保险与再保险业务。要搭建企业、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工作服务平台,为参保企业和相关保险机构提供增值服务,向保险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培训,就相关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提供咨询。
提高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尤其是要向有潜在需要的个人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险的相关内容,普及相关知识,将他们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真正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将知识产权权利逐步细分并提供相应的保险,设计出适合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需求、减少维权风险需要的险种,由被保险人依据各自不同的需求选择单一或组合性的知识产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