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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电销扰民 防骚扰消费者可设禁拨号码

作者:崔启斌
时间:2013年06月26日 13:16 来源:北京商报

电销渠道为保险公司带来业绩增长的同时,其中存在的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不断上演。对此,北京保监局为广大消费者支招,帮助消费者应对人身险电销误导扰民等问题,以此来监督、规范市场行为。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各寿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务必使用统一的专用号码,消费者若有疑问可登录保险公司官网或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进行查询,如发现销售电话并非电销专属号码,可保留相关号码进行投诉维权。

面对人身险电话骚扰现象,消费者可在电话销售通话中对销售员表示明确拒绝,根据保险会相关规定,该公司在六个月内不能再次拨打。此外,消费者也可登录北京市人身险禁拨平台,登记个人号码进入系统后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需要禁拨的保险公司,7个工作日后即可实现人身险禁拨。

为了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消费者还需要对产品的关键信息向销售人员进行详细地了解或询问,因为在通话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对产品的 内容、风险、权利义务等做出详细解释,如保险责任、收益特点、费用扣除等,并且销售人员有义务将犹豫权利、分红不确定和退保损失事项如实说明,通话内容通常以录音形式保留,消费者如有异议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

北京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投保后一定要注意核实保单的内容,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如有不妥,可充分利用保险合同犹豫期、公司售后回访时维护自身权益。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消费者可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根据监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公司售后回访时提出异议的,保险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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