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已命令禁止商家指定消费、强制消费行为,然而,在江苏宝应,多家汽车4S店却在消费者购车后要求其交纳三年车险,否则不能提车。
前不久,消费者朱先生在当地一家汽车4S店看中了一款价格为11.38万元的轿车,并签订了购车合同。但是,当朱先生兴高采烈地准备提车时,营业员说要提车须缴纳6856.92元的保险,否则不能将车开走。虽然合同上并没有这条约定,但营业员却表示,“这是公司规定”,公司负责人态度强硬称这是行业惯例。
据调查,类似搭售行为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些4S店坦言汽车销售利润越来越低,销售人员卖一份保险的利润甚至比卖一辆车的利润还多。
宝应消协认为,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和4S店合作较为密切,这种合作某种程度上给投保车主带来理赔、维修的方便,但要求车主必须在4S店购买保险,涉嫌强制搭售,明显违反了《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