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基金法支持各类基金服务机构发展,允许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决策之外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工行、有建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都已经与基金公司接洽沟通业务外包事宜。业内人士透露,平安银行主要是销售业务外包,民生银行则在准备系统外包。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那些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立了较为完善业务线的大型基金公司而言,割舍自己的后台再花钱外包,似乎不划算。而那些希望节约初始投入成本的新基金公司更有外包的需求,但是这些公司往往刚起步,业务量还非常小,银行又如何实现盈利?基金公司和银行之间存在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
一位次新基金公司高管表示,长期来看外包对整个基金行业来说是可以省钱的。 但是,“目前监管层对基金公司的要求是各业务都要自己做,我们作为次新公司,前期已经投入了系统和人员,如果再外包就损失了。大基金公司大多不愿意做,他们在这方面的投入已经很大了,已经做的很好了。新基金公司会计算自己做和外包的费用,如果外包费用大概能占到自购的8成的话是可以做的,只要能比自己做划算基金公司还是有意愿的。但是银行似乎也不是很想跟小公司合作,因为毕竟走量的话很少。” 于是大家陷入两难。
有基金分析人士指出,对于基金而言,通过外包可以专注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美国基金业务外包很普遍,只不过国内目前尚不具备业务外包中介机构的市场基础。对于银行等希望从事该中介角色的机构,这可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国外托管行的职能中就也包括了会计结算、现金管理等,托管费率反而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