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6日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
政策:网购开发票
按照《办法》解释,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
记者看到,《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据了解,使用纸质发票,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验票、认证、抄报税等事项,而推行网络发票减少了这些环节,可有效降低征纳双方成本。
专家:迟早会征税
“虽然目前只是网络开票,既方便,又不收费,但其实质上,还是税务总局酝酿对电商征税的准备工作。”浙商证券经济分析师赖艺蕾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施行,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做准备,但征税对象主要是像B2C商城这样的电商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赖艺蕾介绍,从去年试点来看,网络发票开具不容小觑: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已有19个国税系统单位和17个地税系统单位开展网络发票试点,全国已经推行使用网络发票企业162万户,累计开票金额21多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