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财政厅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小城镇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城镇产业发展的投入。
根据办法,工商注册地在鲁政发〔2012〕22号文件确定的示范镇(不包括青岛市所辖示范镇)行政区域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吸纳就业人员多的镇域主导产业企业,均可申请贷款贴息政策的扶持。具体项目包括: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等。进入贴息扶持政策的贷款单笔额度不低于50万元。资金实行先付后贴。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山东省财政继去年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今年又安排了12亿元支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其中新增的2亿元,专项用于示范镇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