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我国最早进行小额贷款试点的城市之一,早在2006年就先行先试启动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探索和试点工作。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发《关于批准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资格的函》,批准农产品小贷公司的小额贷款业务资格。
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额贷款是个新兴的金融信贷服务业态,在试点期间仍然有着诸多限制,其中资金来源是个主要的制约瓶颈。由于“只贷不存”的基本特征限制,同时在银行融资政策上又有0.5倍杠杆率的限制,仅靠自有资金难以更好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与个人创业。目前,深圳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机构深度合作,创新“批发+零售”的新型信贷业务模式。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融资瓶颈难题,深圳市金融办多次协调银行监管机构和有关银行机构,希望对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合作给予大力支持,允许先行先试。
截至2012年3月底,深圳共有43家小额贷款机构经批准正式开业经营。4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7.33亿元,平均注册资本为1.33亿元,自开业以来累计发放贷款39.21万笔,为社会解决融资需求达到331.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