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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预付卡拟最高罚三万(2)

你我贷网络借贷 2011-11-24 08:06 新京报

焦点2

未到期余额可免费赎回

除了实名登记外,《管理办法》还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挂失、清退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要求发卡企业终止受理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应允许持卡人免费赎回预付卡资金余额。其还规定,禁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套现。

此前,常有消费者遇到消费卡或提货券到期,但其中还有余额却无法兑现的困扰。此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记名卡可挂失,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不能挂失,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提供激活、换卡服务;如不能正常使用,发卡企业应换发新卡。

此外,因发卡企业单方变更经营服务主体、经营内容或范围、营业地址等,影响持卡人利益的,发卡企业应提前30天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赎回服务。

分析:中投证券援引专家观点称,对单用途卡来讲,实名制后挂失也是不现实、不可行的,因为商家很难判断其丢失的真实性,操作成本难以控制,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损害企业形象。而有效期越长,丢失概率越大,发行方获取沉淀资金的概率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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